空氣及噪音污染管制網
空氣品質維護區
詳細清單
公告 嘉義縣空氣品質維護區 核發通行證標準 核發證數 核發證數統計日期
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 A1、A2、優級 5,518 1010422~1121231
故宮南院空氣品質維護區 A1、A2、優級 5,518 1010422~1121231
鹿草焚化廠空氣品質維護區 A1、A2、A3、優級 2,411 1070101~1121231

目的為劃設一特定區域,並對於該區內可能造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行為加以管制,嘉義縣政府於100年8月30日將阿里山公告為「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阿里山是台灣所有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第一個創立的高山空氣品質維護區。

阿里山空氣品質維護區推動作為

「自民國九十七年開放陸客來台後,上山的柴油大客車數量暴增四倍。阿里山也承擔了龐大遊客量引起的環境壓力。引起了嘉義縣政府高度的關注。嘉義縣縣長張花冠卻更加為環境憂心,因此自上任以來積極規劃「阿里山低碳運輸計畫」,管制高污染柴油大客車進入阿里山地區,以減少車輛廢氣造成的空氣污染,讓每位遊客都能體會到阿里山純淨、自然的美好。